释义 |
收养手续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先要双方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收养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再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一、如何收养孩子?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领养孩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养孩子: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程序是:签订收养协议后,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三、私自收养孩子是否违法 私自收养不进行登记不合法。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有关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完成后,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以一种合法的收养关系。在实践中,还要严格区分民间收养行为和出卖儿童的行为。私自收养人若符合收养的条件,适格的被收养人,已经进行了登记,则属于合法的收养。合法的收养关系才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