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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次入伍的条件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
    (一)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
    (二)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
    (三)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
    (四)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第二十四条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五条 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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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9: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