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银行中对公账户的钱一般是可以转给个人账户的,但超过一定数额的,应当根据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