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认定应当按照货物状态确定,具体认定方法为: 1、货物已经交付,应当由出卖人承担逾期违约金; 2、货物尚未交付,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向出卖人要求赔偿; 3、延迟交付,出卖人应当承担延期导致的额外费用; 4、货物未交付但市场价格发生改变,市场价格降低时,应当按照现有市场价格计算,市场价格升高时,不应提高货物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