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不等于共有财产。房产证上的登记簿权利人确定房屋归属。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则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购房合同不影响最终归属,重要的是房产证上的登记。 法律分析 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房子完全是由男方父母购买的,那么最终的归属不是根据购房合同,而是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没有女方的名字,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那也只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那么应该认定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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