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租赁住房换乘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重点阐述了公租房换租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若承租人数变动导致不符合户型标准,承租人可向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换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换租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人材料等。审核公示、轮候和配租等环节因地区而异。申请人需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受理和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复审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轮候数据库或被驳回。 法律分析 在租赁期间,如果因为结婚、生育或与父母合住等原因导致承租人数增加,您可以向所承租房屋所在的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二)租赁期间,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三)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公租房换租申请方式 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以下称“换租人”。 公租房换租申请材料 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二)换租人身份证明; (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换租其他程序 一、审核公示:(一)受理;(二)初审;(三)复审;(四)公示 二、轮候 三、配租 四、合同签订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 公租房申请程序各地有所差异,下面以深圳为例进行讲解: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去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结语 在租赁期间,如果因为结婚、生育或与父母合住等原因导致承租人数增加,您可以向所承租房屋所在的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如果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以下称换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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