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交接不清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实物交接【接方】是主要责任人,对结果负责;业务交接【交方】是主要责任人,对结果负责。从交接项上看,交接项可分为二类:实物和业务,责任分开说。 实物交接【接方】对结果负责 实际交接中的问题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数量不对,二是状态不对。数量方面,只要是双方按清单一一清点,责任一般是明确的。接方在交接时一定要确认物品状态。 业务交接【交方】对结果负责 业务即有日常基本的、重复的工作,也有来自跨组织的临时团队任务。其中一些业务即需要积累一定的经验又需要充分了解背景、进展及下步的安排等信息,对于接方来说,领会这些关键信息需要交方的责任和耐心,交方要确保接方能完成这些工作。 如果接方态度不端正或能力不足接不下这项业务,交方要第一时间提出,而不是等到交接截止日期再讲。第一时间讲可以及时上司及时介入,或者更换接收人。 一、辞职应该准备些什么东西 一方面,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另一方面,要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二、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请假不去上班吗 递交辞职信后可以随时请假,但是不知道用人单位会不会批准,因为递交辞职单之后是需要交接工作的,之所以法律规定要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是为了不要给别人造成困扰,该交接的交接,该招人的在招人。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请假就可以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关于责任划分 第二十条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职责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第二十一条接收人: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负责人:认真审核移交工作,对于发现的移交工作中的遗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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