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中关于遣散费的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中关于遣散费的规定???劳动法中关于遣散费的规定??一、劳动法中没有遣散费这个词。只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规定;二、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可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三、相关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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