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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交物业费可以断电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业主若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话,会被业主委员会起诉。法院对于此类案件一般先进行调节,调解不成的判决业主在一定期限内缴纳所欠物业费。若业主仍然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业主还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被拉入失信名单。,一般来讲,物业费是不包括业主住宅内部,也就是业主入户门以内设施设备等维修的费用。打个比方说,业主家里电灯坏了、电路坏了、水笼头坏了等这些问题是不归物业管理的,因为物业是没有责任负责维修的。业主如果要求物业帮助维修的话,物业是可以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而且物业费也不包括因房屋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漏水、渗水、裂缝等。这些问题,物业有责任、有义务替业主向开发商反映,如果是保修期内的话是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的,在保修期外的话,如果是属于共有部位的话是可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但是如果是非共有部位的话,则需要业主个人负责维修。,再者,物业费还不包括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和更新改造费用。这些费用,同样可以是可以通过房屋维修基金来解决的。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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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