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是否应该为顾客手机丢失承担责任? |
释义 | 商场在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下,手机被盗的责任由商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 当事人手机在商场被盗的,如果商场尽了安全保障责任的,商场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商场失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商场失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顾客的财产安全。如果商场没有履行安全义务,导致顾客的财物被盗,商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商场也可能主张合理的防范措施已经采取,但仍然发生失窃情况,这时商场可能不承担责任。因此,判断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包括商场的安全措施、失窃方式、顾客的注意义务等因素。最终,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结语 商场失窃是否应承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应采取合理安全措施保护顾客财产安全。未履行安全义务导致顾客财物被盗,商场应承担责任。但商场主张已采取防范措施且仍发生失窃,可能不承担责任。判断需综合考虑安全措施、失窃方式、顾客注意义务等因素。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商场应履行安全保障责任,确保顾客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