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终止和解除区别: 1、适用情况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继续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只使合同关系具有未来消除效力,不具有追溯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使合同关系具有追溯效力,因此履行的合同将恢复原状; 3、专属权利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解除权为专属债权人的权利,不得因简单的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而转让给第三人; 4、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定终止权的原因一般是不可抗力和债务不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