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市企业 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 开户许可证 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