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淫或嫖娼行为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和五千元以下罚款,较轻情节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人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对于卖淫或嫖娼的行为人,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卖淫嫖娼问题下,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措施和社会影响 卖淫嫖娼问题一直是公安派出所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打击这一社会问题,公安派出所采取了一系列执法措施。首先,他们加强了对卖淫嫖娼活动的监测和侦查,通过收集情报、开展秘密调查等手段,追踪并打击涉嫌人员。其次,他们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打击行动,组织抓捕行动,将涉嫌人员绳之以法。此外,公安派出所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卖淫嫖娼的认识和警惕,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这一问题。这些执法措施不仅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还对于预防和控制性病传播、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起到积极的社会影响。 结语 为了有效打击卖淫嫖娼问题,公安派出所采取了一系列执法措施,包括加强监测和侦查、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以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还对于预防和控制性病传播、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公安派出所将继续努力,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