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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释义
    刑事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调解,如果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如果属于自诉案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影响法院应用刑事和解的因素有什么?
    (一)被告人与被害人方面存在阻碍刑事和解达成因素
    被告人方面阻碍刑事和解的主要因素在于经济赔偿能力问题。大多财产类犯罪案件的被告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不少被告人根本无力赔偿,因此宁愿选择接受刑罚;此外还有部分被告人未能真诚悔过,或属于累犯,不具备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因此即便有赔偿能力也不适用该程序。被害人方面,不少被害人报复观念强烈,认为只有从严判处被告人刑罚才能平复怨愤、实现公正,因此拒绝和解;还有些被害人漫天要价,被告人难以接受无法达成和解时,被害人便不认可、不谅解被告人的悔罪表示,从而影响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
    (二)赔偿数额的合理性方面存在问题
    在宽恕他人罪行还未成为民众普遍接受的观念前,刑事和解的达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能否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司法实践表明,刑事和解赔偿协议的合理性方面存在隐忧。在5起同样造成轻伤结果的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赔偿的数额从3500元到4.2万元不等,上下限间的差距达12倍。
    (三)被告人悔罪与被害人谅解易形式化
    法院适用刑事和解的前提之一是被告人“真诚悔罪”,但对悔罪本身难以进行标准化审查。如果当事人真实内心难以探寻,悔罪与谅解仅凭法官主观感知与内心确信,形式上皆以“双方同意和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通常表现模式,这样不免让人产生和解形式化之惑。
    (四)不等同于“花钱买刑”
    一些案件尤其是被告人和被害人财富、身份悬殊的案件被曝光后,网民要求重罚被告人的呼声非常之高,此时如果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民众就容易质疑刑事和解的正当性,指责权势者能凭借财富与地位为所欲为,甚至怀疑司法黑幕的存在。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也是可以适用和解制度的。刑事和解案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诉案件;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及侵犯财产罪;
    3、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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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