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什么样的 诉讼时效 20年 《民法典》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20年诉讼时效包括以下情况,一是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二是权利人不知道义务人,或同时具备前述两种情况的,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20年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并非必然败诉。只有对方当事人明确表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才会依法审查诉讼时效。 二、20年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 20年最长诉讼时效属于 除斥期间 ,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20年诉讼期间的目的是为了弥补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出现的问题,即诉讼时效期间可能因权利人不知权利被侵害或义务人而使权利行使期间过长,影响法律关系的稳定,故规定为不变期间予以限制权利人的权利。 三、关于20年诉讼时效答疑 网友问题:诉讼时效3年和20年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答:3年为普通的诉讼时效,20年则是属于最长的诉讼时效。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20年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网友问题:如果在权利受到损害第19年时知道了义务人,诉讼时效在20年结束,还是在第19年起算,第22年结束呢? 律师回答:如果在权利受到损害第19年知道义务人,诉讼时效仍然为20年。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意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保持社会的稳定,故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不变期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因此,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