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申报期限是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固定期限。在法定范围内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三)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四)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五)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一、债权通知书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