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为房子申请营业执照? |
释义 | 可以办营业执照。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个房产都是有房产证的,有的是无法办理房产证,有的是正在办理中,有的是房产证在抵押,这些情况都无法提供房产证来办理营业执照,这时候就需要开具证明,来证明房产所有权,这些证明根据房产情况不同开具的机构也不相同,可以由房管局开具证明,也可以由当地政府开具,村委会或者管委会也可以开具证明。这些机构开具的房产证明在办理营业执照中效力等同于房产证。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先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构会当场予以登记;如果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则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准予登记的,则发给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2、注册申请书;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销后4050政策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营业执照注销一般需要2到3个月,要先去工商局备案注销并登报,45天之后,提交正式的注销材料,等待审批,还要注销国税和地税。国税和地税都注销完成后,带着相关资料去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注销营业执照需提交什么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是否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只有生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可以到原先登记的辖区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应有: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4.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代办的话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第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 申请超市营业执照需要健康证,但申请健康证需要营业执照 办健康证是否需要营业执照分两种情况:1、有工作单位的,只需要单位的介绍,办健康证是不用营业执照的;2、没有单位的,要办理健康证,就需要营业执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申请超市营业执照需要健康证,但申请健康证需要营业执照 办健康证是否需要营业执照分两种情况:1、有工作单位的,只需要单位的介绍,办健康证是不用营业执照的;2、没有单位的,要办理健康证,就需要营业执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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