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抗辩的种类有哪些吗 |
释义 | 票据抗辩分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物的抗辩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事由,不受持票人和债务人影响。人的抗辩是针对特定持票人的抗辩,持票人变更会影响抗辩。人的抗辩是相对抗辩,基于特定法律关系。种类: 1、物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内容的事由而产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票据本身,因此无论持票人是谁,债务人是谁,均可成立。 2、人的抗辩,是指用于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当票据的持票人发生变更后,票据债务人的这种抗辩将受到影响。对人的抗辩是基于特定法律关系而存在的,因此也被称为相对抗辩。《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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