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生子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应根据以下情况分割财产:个人财产无特别约定不分割,共同财产需协商或按法院判决;书面约定可按约定处理;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予帮助;如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可少分或不分;婚外生子可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婚外生子想离婚,财产应按以下情形分割: 1. 离婚时,个人财产若未特别约定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应按约定处理。 3. 若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 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等)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 5. 离婚时,若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进行少分或不分。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 若一方有婚外生子行为,可视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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