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应当提供理赔拒绝的具体事实和理由。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保险公估公司进行鉴定。但鉴定结果并非绝对,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纳。 法律依据: 一、《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有关事项,不得隐瞒有关事项。 二、《保险法》第六十条: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向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咨询;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应当解答被保险人的疑义。 三、《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者理赔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四、《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仲裁。 五、《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进行鉴定,但鉴定结果不具有绝对性,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