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如果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等义务,可以向保险人要求履行;如果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等义务时迟延履行或者不履行,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合同约定了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患有重疾,应当按照约定获得保险金。因此,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