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收费,铁路总公司关于办理临时身份证的规定如下: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请确认证明信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请确认证明信内容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