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机构的设置,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方式?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仲裁机构的设置 有资格设置仲裁委员会的地区是: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此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也可设立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取得合法资格。 二、证据保全的的方法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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