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承担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承担民事责任方式,又称民事责任形式。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既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补救方法,又是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具体方法和制裁不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其方式取决于民事责任的职能及行为的性质,权利被损害的状况等。以上方式可分为制止性,补救性,惩罚性三大类。各种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亦可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