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