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包括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才好?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确认卖方的房产证; 2、就房屋的价格、过户等事项进行协商; 3、协商一致后,根据协商的结果拟定合同; 4、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填写日期。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审查 对买卖合同的审查方法:1、应当审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应当审查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条款;3、应当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或形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