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要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明房屋类型、面积用途、所有权、是否有装修等基本信息。约定交付时,还应书面约定交接事项、证明文件的提供及相关承诺保证的内容。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