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前买房是否也属于共同财产?
释义
    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全款是一方支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婚后共同还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评估。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5: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