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新标准名称及提及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修改为“复合肥料”;其次,增加了硝态氮、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指标及测定方法,允许硫钙镁等中微量元素标识在肥料包装上;1、硝态氮检测要求应≥1.5%;2、单一中量元素主要检测有效钙、有效镁、总硫三个项目。有效钙和有效镁都要求应该≥1%,总硫则要求应该≥2%;3、微量元素如果产品有标明,可以检测铜、铁、锰、锌、硼、钼几个元素含量,其中钼元素含量要求不高于0.5%,其他单一微量元素应该不低于0.0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