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中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双方死亡吗? |
释义 | 遗嘱监护必须不是父母双方死亡。父母在不能对被监护人进行监护时,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孩子的监护权变更成功后父母还有监护权吗? 小孩监护权变更了父母不再有监护权。因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导致小孩监护权变更的,法院会撤销监护人资格,父母不再有监护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二、监护权转移有哪些常见的方法 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 1、法定转移,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意定转移,例如,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3、监护权转移的其他方式。 三、民法典对于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遗嘱指定监护的前提是监护人由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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