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庆市主城六区面积为:1435平方千米 渝中区: 面积 22平方千米,人口 60万 大渡口区:面积 103平方千米,人口 21万 江北区: 面积 221平方千米,人口 49万 沙坪坝区:面积 383平方千米,人口 73万 九龙坡区:面积 432平方千米,人口 76万 南岸区: 面积 274平方千米,人口 53万 法律依据: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十条 容积率指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计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地上建筑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地下建筑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地上建筑局部被室外地坪掩埋的楼层,其被掩埋外墙长度占该层外墙周长(局部凹凸不计入)比例大于或者等于40%的,除集中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外,均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小于40%的,均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 (三)因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工程影响,或者因满足文物保护、防洪要求,导致建设项目地下空间使用受限,仅使用地下及局部被室外地坪掩埋的地上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经专题论证,其不足部分在地上建筑中配建的,不纳入容积率计算,但其地下建筑中除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外,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 (四)超出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增配的地上集中停车库,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附录2)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