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败诉后被告是不能要求原告赔偿的,原告起诉败诉后审判已经结束,被告向原告要求赔偿,是属于另外的关系,但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意味着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原告除了承担诉讼费用外,没有其他的责任。被告虽有反诉的权利,但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出。诉讼已经结束的,被告不得提出反诉,但可以另行提起诉讼。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认定,以查清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裁判结果。 原告起诉您是基于合同或其他纠纷,而您产生误工费及律师费则是基于原告的起诉行为,这两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法院不可能同时审理;即便您另行起诉,法院也不会立案受理。原告享有诉讼权利,无论他是否无理取闹,均享有合法诉权,他的起诉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所以也无需对您进行损害赔偿。所有即便您去立案,也无任何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