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理 |
释义 | 主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处罚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不扣分。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什么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的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主驾驶未系安全带的,扣2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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