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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释义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等。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二、轻微伤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轻微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车祸耽误学生学业的怎样赔偿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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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