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要求的,公司名称头部或尾部以及中空白处都可以。加盖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对该复印件上信息和用途的承认,如果有加盖工商局红色印章,等同原件效力。最好的防范措施就是,在复印件上盖上“该文件仅作存档用”,一般就没多少危险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