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废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么 |
释义 | 无效。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所以,报废车只能卖给政府指定的专门的处理公司,不能卖给其他人,更不能在明知对方将继续上路行驶的情况下卖给他。否则构成无效合同。 一、汽车合同有效吗?报废汽车后会怎样? 无效。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所以,报废车只能卖给政府指定的专门的处理公司,不能卖给其他人,更不能在明知对方将继续上路行驶的情况下卖给他。否则构成无效合同。 二、报废车营业执照怎么办 可以直接办理报废汽车回收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然后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合格证;申请人在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消防合格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申请《资格认定书》;在取得《资格认定书》后,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在取得上述所有证件后可以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活动。 三、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强制销户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可以凭借买卖合同到法院进行起诉维权。胜诉之后,则可以申请进行注销车辆的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在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公告该机动车号牌,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作废。 起诉的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状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写清楚; 2、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车辆买卖合同、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法院作出己方胜诉的判决后,若对方没有在文书载明的履行期限内履行,胜诉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可以向一审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车辆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一、车辆强制销户的条件如下: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4、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注销汽车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总而言之,车卖了对方不过户可以凭借买卖合同到法院进行起诉维权。胜诉之后,则可以申请进行注销车辆的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在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公告该机动车号牌,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作废。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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