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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787年宪法的内容
释义
    1787年宪法的内容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其学说来自约翰-洛克和查理-路易-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
    1 、平等权;
    2 、人身自由;
    3 、政治权利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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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