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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父亲过世,儿子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释义
    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遗嘱指定继承人则需遵循遗嘱,否则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故意杀人、争夺遗产而杀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或以欺诈手段妨碍遗嘱的,将丧失继承权。但如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则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相同行为的,将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子女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因为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什么情况下丧失财产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遗嘱将决定继承权的归属。如果没有遗嘱,子女将成为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然而,根据法典规定,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然而,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将不会丧失继承权。同样地,受遗赠人若有上述行为,将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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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