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矿山企业须在其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设置基金科目,单独反映基金计提和使用情况。集团公司所属的矿山企业,可由集团公司统一设立基金账户,并单独反映每个矿山企业的基金管理情况。矿业权转让,基金及其利息须连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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