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换临时牌照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应提供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 4.机动车购买发票。 5.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上述材料到市车管所办理,费用10元。 临时号牌的特点纸质机动车允许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的号牌,又称临时行驶号牌。指新购车辆正式落户前,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临时车辆行驶证。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30天。行政区域临时号牌、跨行政区域临时号牌、实验临时号牌、特种机动车临时号牌四种。临时号牌的使用有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当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要到购买地车管所办理临时号牌; 2.车辆注册登记且已缴纳正式号牌的,需到当地车管所办理临时号牌,才能驶回当地; 3.当地未办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要在外改装时,需要在当地办理临时号牌。改装后需要在当地办理临时号牌,开回原区域; 4.车辆注册还没定,需要临时试行。申请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等相关证明(除已备案的介绍信外,其余退还申请人)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当说明车辆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对后,发放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