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了,母亲把孩子户口迁走了,十年后,再迁回来,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需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以及其他必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十三和十九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迁入新地点则需申报迁入登记。变更户口因结婚、离婚等情况发生时,户主或本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夫妻离婚的证明材料。即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例如,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以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3、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迁走,十年后迁回,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证件?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走,十年后再迁回来时,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首先,您需要提供离婚证明,证明夫妻已经离婚。其次,您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以证明孩子的身份和与您的关系。此外,还需要提供您和孩子的身份证明,例如您的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等。如果孩子在迁移期间已经满十八岁,还需要提供孩子的个人身份证明。最后,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附加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等。请您在办理户口迁移前,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的证件材料,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此外,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附加证明材料。为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的证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