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公租房申请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武汉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有哪些?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他共同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须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2、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者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 4、家庭上年底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5、共同申请人均在我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武汉公租房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户口簿;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6、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 7、所在单位签的协助管理承诺书。资料准备好后,交给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新就业职工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公租房资格申请汇总表(由单位填); 3、身份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 7、学历和毕业证书; 8、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9、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租房或借住等证明材料); 10、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料准备好后交给用工单位,由单位统一报所在街道办事处。 三、武汉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上注销登记记录;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按照《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区政府政务网、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七日,详见有关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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