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的不起诉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3年以下刑案认罪认罚,有重大立功或撤销案件、不起诉, 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授权。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 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一、从宽有无适用范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的限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表示,认罪认罚从宽不是无边的从宽,前提是必须适用刑法对于各个具体罪名的规定,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进行从宽,所以不会有严重突破法律的情况发生。我们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来要进一步完善量刑指南,使得在适用从宽幅度上有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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