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注销驾驶证后再次申请 |
释义 | 一、自愿注销驾驶证后如何再次申请 1、自愿注销驾驶证后再次申请的流程具体如下: (1)持《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书》和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凭证; (2)前往原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所属的车辆管理所;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准驾车型资格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吊销 驾驶证在以下几种情况吊销: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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