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无偿赠与财产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办理登记手续,加上女方名字即视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有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下房产归属的法律解释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下,房产归属的法律解释是基于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共有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劳动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各自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然而,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那么根据共有财产原则,房产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房产是在婚前或婚后个人名下购买,并且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项,那么房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购房方式、财产登记等因素来判断房产归属。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房产在婚前购买且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下,被视为对女方的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然而,具体房产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购买方式、财产登记等因素。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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