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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理
释义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一、土地分割的房子可以买吗
    土地没分割的房子不可以购买。房产交易过户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完税证等证件材料,买卖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无法进行过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二、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
    (2)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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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7: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