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了招标单位不让做如何办 |
释义 | 中标了招标单位不让做,中标人可以与招标单位协商相应的赔偿事项,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怎么处理 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选择重新招标。对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对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二、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违法吗 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影响了中标结果,就算签订了合同,该中标也是无效的,因此其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也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三、采购中标公示期是几天 采购中标的公示期,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那么其公示期应不少于3日; 2、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那么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一、采购招投标的流程如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二、中标后放弃中标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3、针对弃标的现象,应该在决定中标人之前就做好相应的调查,防止该类情况的发生。 总而言之,采购中标公示期是三天。中标公示属于招标活动中一个程序事项,是将中标结果予以一定时间的公示;发布中标公告一般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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