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还在一起,两人已经离婚,一方买房需要户口本整本都复印吗? |
释义 | 买房户口本复印的话,您根据买房的时候的要求复印就可以了,如果需要您整本复印的话,那您就将户口本整本复印,您问这个问题可能是担心如果整本复印会不会影响自己对房子的产权,这个您是不用担心的。 在我国,房子属于不动产,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即房产证上面登记了谁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就属于谁,不会因为户口本整本都复印就影响到您自己对房子的所有权,因此,您直接按照房管局或者其他的机构的要求复印户口本即可。 如果您自己还是不放心的话,您如果不属于户主的话,那您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去,可以迁到自己的单位也可以迁回娘家,您如果是户主的话,和对方协商,让对方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去。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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