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公司法对技术出资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通过技术进行出资的,通过技术进行出资的就需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确定出资的数额。 一、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股东履行义务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 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 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我出技术朋友出资金怎么合伙 技术出资不同于货币出资,其价值比较难以衡量。所以,对于技术出资,一般情况下,要根据技术对公司的预期贡献和未来价值总和评估,与其他股东协商一致作价,或者可以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来进行专业的价格评定和评估。另外需要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三、公司虚假出资有哪些情形 公司虚假出资的情形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入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投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短期内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资金进行经营; 6、未对投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凭投资者提供的低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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