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同时禁止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以及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法律分析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义务,该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拓展延伸 竞业禁止规定的法律要求和限制是什么? 竞业禁止规定是指在公司法中对员工离职后在特定时间内禁止从事与原公司相竞争的行业活动的法律要求和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可以包括禁止员工与竞争对手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禁止员工利用原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从事竞争活动、限制员工加入与原公司相竞争的企业等。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原公司的商业利益,防止员工利用其在原公司获得的知识和资源对其造成不正当竞争。然而,竞业禁止规定也需要平衡员工的就业自由权,因此在具体执行上需要考虑合理性、时效性和地域性等因素。 结语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义务,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忠实且勤勉。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得以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商业机会,也不得从事与所任职公司相类似的业务。竞业禁止规定旨在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然而,在执行时需要兼顾员工的就业自由权,因此需考虑合理性、时效性和地域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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